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老师,调整固定资产暂估价值时的分录怎么做呢,借方:固定资产,那贷方些什么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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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19 10/23 10:18
调整暂估时,贷方就说发票金额减去暂估金额的差额的应付账款。
2019 10/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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