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没有开机票行程单,直接打印了机票电子发票。现在财务要求只有电子发票不能报销,必须要有机票行程单。可是南航回复说,已经打印过发票,不能再开行程单。财务不认机票发票,只认行程单,是否合理?依据何在?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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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19 10/18 17:57
1、除了增值税电子发票外,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抵扣进项
除了增值税发票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可以抵扣进项税,手写无效。
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2、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发票范围
按照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3、取得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9号公告规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仅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此,取得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通过网约车平台取得的打车票可以选择纸质车票,也可以选择电子车票,但就目前的政策来看,如果取得网约车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4、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抬头需为公司
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因此,对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抬头还应取得公司抬头。
5、出租车车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39号公告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由于出租车票没有旅客个人信息,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19 10/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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