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一般纳税人广告公司和合作公司过账500万,对方提供500万的的进项票,我们应该收取哪些税费,有何风险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19 10/17 16:55
您好,您开五百万的增值税发票收五百万的发票,销项和进项抵了,不用缴纳税费,但是您这种过账的行为属于续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必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虚开发票罪,才受到刑法的处罚,对于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称为情节严重呢?《刑法》对此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的规定,虚开发票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9 10/17 17:1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18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19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