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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章教授2019年1月工资收入1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2500元,享受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编著一本专著获得稿酬30000元,利用业余时间外出讲学取得收入20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张教授应当预扣预缴税额为多少?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19 10/14 16:15
大强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 =15000-2500-1000-5000 =6500.00 工资累计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6500.00x3%-0 =195.00 工资当月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 - 累计已缴纳税额 =195.000-0.000 =195.00 稿酬个税=30000*(1-20%)*14%=3360 外出讲学个税=20000*(1-20%)*0.2=3200
2019 10/1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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