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75%+4000/10×6/12-4000×175%/10×6/12=9100(万元) 老师为什么要+4000/10×6/12-4000×175%/10×6/12=9100(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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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19 10/11 14:33
+4000/10×6/12-4000×175%/10×6/12
最后这个公式,你调个顺序就很好理解了
4000×175%/10×6/12—4000/10×6/12
这个公式就是按税法应该摊销再成175%,比实际摊销数多的金额,我们应该纳税调减
应税所得额=10000-1000×75%+(4000×175%/10×6/12—4000/10×6/12)=9100(万元) 这样能理解吗
2019 10/1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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