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在季度预缴时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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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7 | 提问时间:2019 09/29 12:5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的规定:24.第24行“三、加计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25+26+27+28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纳税人不填报本行。
2019 09/29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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