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地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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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5 | 提问时间:2019 09/27 15:16
增值税关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纳税额计算
1.纳税人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第一步: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
第二步:申报纳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
2.老项目、甲供、清包三项建筑服务可选简易计税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解释】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其他个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2019 09/2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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