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跨区经营3月开票忘记做预缴,还能去做预缴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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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0 | 提问时间:2019 09/24 13:42
你好,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所以现在要赶紧去预缴了
2019 09/2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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