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项目属于与总包联营的项目,总包公司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购销合同,但是因为甲方还未把进度款划拨到总包账户,供应商急切要求回款,我司是否可以用对公账户转账到总包公司的对公账户,让他们先代付这笔材料款;但我司名义上与这个项目无关,公账转款给总包公司该以什么名义转账?如果是按照外来款算,是不是要总包与我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总包不愿签这份借款协议,我司这笔转账应该以什么科目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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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2019 09/23 21:17
您好,您公司可以转钱给总包,再由总包转钱给供货商,甲方给总包打钱以后再让总包还给你们就行了。
2019 09/2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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