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其他股东增资导致股权减少,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第一步按比例结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确认收入时,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还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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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19 09/07 10:11
我认为应该是借长期股权投资,增资部分对应的剩余比例的金额相当于是原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减少对应比例的对价,相当于把原来价值乘以下降的比例卖了,在买过来,买过来的对价是现在的比例与增资价值的乘机。所以应该是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而不是损益调整。
2019 09/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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