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费用有具体金额标准规定达到多少应该资本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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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1 | 提问时间:2019 09/04 10:36
您好,没有具体要求。
资本化:
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就叫资本化。
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其他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从资产角度看,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既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或者说没有在进行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任何购建活动时,此时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从借款角度看,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为购置、建造或生产其他资产而专门借人的款项不是借款费用准则所指的专门借款,如企业为建造作为存货的船舶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就不是借款费用准则所指的专门借款。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其他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建造等。 其中,资本化在发生意外中断的时候还应该暂停
比如说:
资本化就是作为资产(尤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只能分期进行摊销,而不能直接把全部给记入当期损益。比如说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就是将其资本化,记入固定资产,分期摊销。
比如说,你2008.1.1日开始建厂房,2009.12.31号完工
2008.1.1专门为建厂房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3年
那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2008年和2009年两年的借款利息都应计入厂房的成本
最后转入厂房的账面价值
这就是资本化
到了2010年1.1号
厂房已经完工
那么,该笔借款的利息就应该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就是费用化了。
资本性支出是指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可以及于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那些支出。因此,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供长期使用的、其经济寿命将经历许多会计期间的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都要作为资本性支出。即先将其资本化,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而后随着他们为企业提供的效益,在各个会计期间转销为费用。如: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等
收益性支出是指取得财务劳务的效益只及于当期所发生的那些支出。这些支出应作为当期的费用,记入适当的费用科目。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如:我国工业会计制度规定: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直接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列支。数额较大的,但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即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列入“待摊费用”科目。这些都属于收益性支出。
2019 09/0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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