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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存货视同销售为什么有时候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进项税;有时候不确认收入,只确认进项税。这样对所得税的影响不就不一样了吗?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19 08/31 16:38
小祝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会计处理上,具体解释如下:   ⑴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 a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b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⑵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⑶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⑷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⑸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⑹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⑺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⑻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2019 08/3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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