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和建筑的总公司的法人是我父母的,现在做的这个项目成立的房产和建筑的分公司法人都是是我,我的建筑分公司账上没钱,但是我的房产分公司账上有钱,我问过我这的会计,现在处于挖地基的阶段,说是现在房产公司给建筑公司转钱,属于预付工程款,建筑公司拿到这笔钱就变成了收入,变成收入是不是就会有企业所得税,如果我从我自己的私人账户给建筑分公司里转钱那么就不是收入,就是借款或者是法人注资什么的,那么性质就变了,等建筑公司赚到钱了,能不能在把这部分借款还给我,还给我不会产生税,或者说就算是赚到钱了还给我了这笔钱也是属于分红,分红还是要交一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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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19 08/30 22:05
您好,如果您从您自己的私人账户给建筑分公司里转钱那么就不是收入,就是借款或者是法人注资什么的,那么性质就变了,等建筑公司赚到钱了,能把这部分借款还给您,还给您不会产生税,或者说就算是赚到钱了,还给您了,这笔钱不是属于分红,如果是按投资性质处理,分红给您还是要交一笔税的。
2019 08/30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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