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的母公司是日本的一家企业,前一段时间,从日本总部派遣一名员工到了中国国内的分公司任职。期间日本总部垫付一台笔记本电脑,让此派遣员工没有进行关税申请,直接带到了分公司来,并要求我们分公司支付笔记本费用。现在分公司要给本社支付这笔费用的话,怎么才能支付。国内企业做费用处理时,用日本的报销凭证可以直接入账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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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19 08/26 08:05
金额不大的话,直接作为个人报销入费用了!
2019 08/2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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