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建筑劳务公司开了第一期441212.31的劳务费的增票给b分包公司,a劳务公司实际收到b分包公司支付的劳务费283212.31元,b分包公司直接帮a劳务公司代发了一部分工资给c施工队158000元,c施工队的工人并不是a劳务公司的员工,a劳务公司与c施工队长约定包干费,前期由a劳务公司代发施工队工人工资。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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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8 | 提问时间:2019 08/24 23:07
您好,A公司分录,开出发票时,借:应收账款,441212.31,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收到劳务费,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283212.31,贷:应收账款,283212.31,B代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8000,贷:应收账款,158000。
2019 08/24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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