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我把它转为持有代售的时候,公允价值就高于了我的账面价值,我的卖价减去我的处置费用之后,这价格高于我的账面价值,为什么不可以呢?比如说我账面价值,是一个50,转为待售时,公允价80,处置费10,那70高于50,也有可能啊?为什么不可以?怎么理解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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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19 08/20 09:08
基于谨慎性原则 会计上对于要确认利得的东西都比较谨慎 参考或有资产的确认
2019 08/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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