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劳务公司,甲方打工程款给我们,我们税金是甲方承担,那税也是单独从对公户打给我们公司,甲方不愿从私户结税金给我们,现在我们担心如果产生工程款结算纠纷,甲方以从对公户多转的税金款为由认定为是工程款,结算给我们的。那我们公司就理亏了,请问这个税金应该怎么处理,才能规避我说的风险。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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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19 07/26 20:54
可以补一份儿协议,把这一部分钱作为工程提前完工的奖金发放,但是你们要确认营业外收入。
2019 07/2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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