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司是外资企业,老板在境外也有公司,我司为这个境外公司提供了服务,境外公司打美金到我们公司,这笔款就是我司的收入,这样操作可以吗?有没有涉税风险?我司和境外公司的英文名称是一样的,汇款过来会显示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名称是一样的,这样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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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19 07/25 10:18
跨境应税行为可免交增值税,但需要到税务局备案;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名称一样的情况需要出具相关证明,能证明这是两个公司即可(如银行开户证明)
2019 07/2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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