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纳税调增和调减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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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9 | 提问时间:2019 07/21 12:45
1、福利费支出以工资薪金×14%为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
2、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薪金×2.5%扣除为限额;
3、工会经费以工资薪金×2%为扣除限额;
4、捐赠支出以利润总额×12%为扣除限额;
5、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
6、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以营业收入×15%为扣除限额;
7、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
8、预提的费用,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
9、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需要调增;
10、罚款、税收滞纳金需要调增;
11、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限额也要调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算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项,全额调增。
调减项目不多,一般是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等
2019 07/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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