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供暖企业一次性向开发商收取配套费,服务30年,如果不开票,我收取的费用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按期确认收入,但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开具发票,开发票就变成了一次全额收入,那“递延收益”的科目如何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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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19 07/18 09:40
你好,你开具发票只是发生纳税义务,但不一定就一次性确认收入
2019 07/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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