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奖励资金收入交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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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3 | 提问时间:2019 07/14 13:06
学员你好,
首先判断是不是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活动”带来的收入(如财政拨款),理论上就不应列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2)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给予的税收优惠。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解释】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改增】(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增值税;(2)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看财政补助有没有明确具体补助某个项目,如果有,一般可以申请为不征税收入,如果没有明确,需要缴纳所得税。
2019 07/1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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