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怎样理解201758号文中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我基础工程是一个公司做,主体工程是一个公司做,然后我们基础工程自己采购混凝土,是不是就不适用这58号文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建筑#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19 07/03 07:51
你好,请稍等我看一下哦
2019 07/03 09:1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