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由财政拨款通过核算中心发工资,并代扣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预算会计如何做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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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19 07/03 07:28
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代发工资时代扣的个人养老保险部分不做会计处理,即直接以工资总额列收列支,借记“经费支出”(行政单位)或者“事业支出”(事业单位),明细科目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在职人员)或者“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人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或者“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
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的养老保险资金,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019 07/03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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