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在2019年5月25日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期间是从5.25-7.15.金额50万元。在今天发现工程款不够,需要对方追加工程款,就又准备再签订一份,日期从6.26-8.15日,请问老师,这个新签订的合同和之前的合同有冲突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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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19 06/26 08:31
你好!如果是同一个项目的话,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就可以,不需要重签。
如果彻底推翻了之前的合同的话,之前合同就作废了,以这个最新的为准。
2019 06/2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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