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给员工补缴社保,社保局要求提供会计记账凭证,然后公司的财务那边没有相关记账,因为我们是分公司,做账都是总公司做的,是不是补凭证需要总公司补?另外,总公司是否可以把分公司的账单列出来在一个会计记账本上,这样补起来比较便捷?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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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19 06/19 14:15
1.分公司不实行单独核算,可以让总公司出具凭证,
2.只要社保局承认,你们可以这样实施
2019 06/1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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