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讲义里面说,卖方是属于债务人,买方属于债权人,我可以这样理解吗,买方是付了钱然后要收货,有一定的物品债权利,卖方是属于收钱给货,所以是他欠着别人的,是这样子理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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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19 06/17 10:24
卖方是属于债权人,出售了物品所有权,即物权,取得了债权,即向对方收款的权利。
2019 06/1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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