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18] 8 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对销售额不超过3万(按季纳税的,不超过9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暂缓收缴工会经费。”销售额不超过2万“和”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这2个条件是同时满足,还是满足一个就可以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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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19 06/12 16:02
你好!你不超过,就会免征了。是一样的。
2019 06/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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