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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外经证反馈后,之前的外经证还能用吗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19 06/12 10:57
紫藤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规定: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经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缴销未使用发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的注销处理,并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 将证明回执联交纳税人送证明填发地税务机关,证明单的证明联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留存.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核销后重新申请.
2019 06/1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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