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个问题。我们是一般人商贸公司,销项的名称和进项名称必须一致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对于税收分类编码,怎么确认是一致的呢?
因为进项上只显示税收简码,还有一些没有简码。
对于进项的税收简码明显与商品不符的,销项仍然需要跟进项保持一致吗?
比如红外测温仪,我们收到的发票,税收简码显示的是文化办公用设备,但是在金税盘里选择,属于工业仪表里的温度测量仪表。像这样的情况,仍然需要和进项的税收简码保持一致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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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19 05/25 09:07
你退回去让对方重新开,你们俩都开正确的
2019 05/2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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