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就是简易征收的销项税额应该等于含税金额/(1+5%)*3%,实际交税是按发票上5%交,这个3%和5%的税额之间有个差,报税的时候是填到进项税额那个表里了,想问下这个差额该怎么做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19 05/20 15:51
简易征收直接按照含税金额/(1+5%)*3%缴纳增值税,做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含税金额/(1+5%)*3%,交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含税金额/(1+5%)*3% 贷:银行存款
2019 05/20 16:2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