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2017年在保险公司买的人寿保险,当时没有开发票,2019年在保险公司开了两年的增值税发票,个人名头的保费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都是2019年的,那么单位是否能给予报销2017和2018年两年的保费金额?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19 05/14 20:09
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个人名头的保险发票单位不能给予报销。
2019 05/14 20:37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