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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房产公司开具预售款发票的注意事项?比如开给个人普票?商品名称?税收编码?单位?备注栏等?以上各有什么要求?怎么填写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19 05/09 22:00
小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实际销售中,购买方支付预付的购房款时往往要求开具发票,在发票开具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所以,房地产企业预收款开具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商品与服务税收类别选择“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已开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处理?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政策明确。在具体实务中有以下几种操作方式:一是按销售额直接开增值税发票;二是按原来开具的按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方式,开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按销售额开应税的增值税发票;三是已开票的部分不再开票,申报增值税时,该部分按不开票收入申报。具体操作需要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为准。在笔者看来,预收款所开具的发票相当于收据功能,应当不需要按照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应当在交房时直接开具正式发票。 湖北省规定:预收款在发票备注栏上列明合同约定面积、价格、房屋全价,同时注明“预收款,不作为产权交易凭据”。在开具发票次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收款所开发票金额不在申报表附表(一) 中反映。在交房时,按所售不动产全款开具增值税发票。购房者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 05/1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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