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分配给行政管理人员,并于当月实际发放,请问分录如何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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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19 05/09 16:43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借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19 05/0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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