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年8月份开了专票给购货方,然后今年3月份对方拿去抵扣的时候抵扣不了,理由是:该公司今年3月份才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该批发票在3月认证,税局系统默认其为2月份增值税导致无法抵扣,说让我们红冲重开。我们可以重开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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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0 | 提问时间:2019 05/07 15:35
重开是可以,但是也是要开具普票的。因为对方那时不是一般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2019 05/0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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