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所得税超出5000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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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2019 04/28 09:59
(1)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居民个人,按照其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本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计算】(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查找适用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据此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2019 04/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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