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还是1%?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19 04/27 21:58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2019 04/27 22:12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