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起征点不是10000吗??那个10000的标准只针对彩票!有奖购物又是什么意思?
这是属于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提供抽奖?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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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19 04/26 18:56
您好: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有免征额: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 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奖购物属于要要全额征收的范围,就是用偶然所得*20%。
2019 04/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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