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96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2.jpg)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19 04/25 21:03
你好,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 6 24
2019 04/25 21: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卖出使用过的轿车时,需要如何确认收入?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