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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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3 | 提问时间:2019 04/21 15:0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历史成本,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因其公允价值变动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只有在实际处置时,该差异才会转回。即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按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或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或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所以,不能扣除
2019 04/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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