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的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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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5 | 提问时间:2016 01/01 22:29
固定资产与周转材料的联系与区别:1、周转材料不算固定资产,在“材料”科目核算。最多只能算是存货。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刚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2,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企业的包装物、固定资产,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固定资产”科目。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6 01/0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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