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管道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天然气输送服务。2018年9月,甲公司向客户运输天然气共取得不含税收入3 000万元,另收取优质费50万元。已知,当月发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0%。当期销项税额是( )万元。
A304.55
B384.25
C440.14
D320.78
我请问不需要考虑管道运输服务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19 04/14 23:37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3年5月发生的销项税额=3000×10%+50÷(1+10%)×10%万元),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先计算出来(万元),当期实际税负为÷[3000+50÷(1+11%)]=,是否超过了3
2019 04/15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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