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资料如下:
(1)2019年3月5日,甲公司开始建造一条生产线,为建造该生产线领用自产产品100万元,这部分自产产品的市场售价为200万元,同时领用以前外购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购入成本为50万元,购入时的增值税为8.5万元,领用时该批原材料市价为100万元。
(2)2019年3月至6月,应付建造该条生产线的工程人员的工资4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10万元。
(3)2019年6月30日,该条生产线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该条生产线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4)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对该生产线的某一重要部件进行更换,合计发生支出100万元,(改造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已知该部件的账面原值为80万元,被替换部件的变价收入为10万,2021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更新改造后的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和计提折旧的方法并未发生改变,预计净残值为零。求该条生产线在更换重要部件后,重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入账价值。
图中第一条的具体列式思路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19 04/14 19:00
第一条就是双倍余额递减法2年的折旧,前面那个是第一年折旧,第二个是第二年的折旧
2019 04/14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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