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大家,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是不是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如果费用借方发生额大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应该怎么调整呢? 做分录的时候没有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科目,导致少记了应付职工薪酬,如果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记什么科目??
现在不知道要怎么调整? 谢谢大家不吝赐教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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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8 | 提问时间:2019 04/12 19:11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一般应该等于费用-工资借方发生额
如果想调整成一致,若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个科目本来也是个过渡科目
2019 04/1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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