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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请问老师,甲公司是一家卷烟厂,2015年8月从烟农乙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并将之委托给丙公司加工成烟丝,收回后一半直接出售给A企业,一半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并将生产出的卷烟销售给丁卷烟批发公司,丁公司又将卷烟销售给戊卷烟批发公司,戊公司又将其批发给B、C、D等多家卷烟零售企业,则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在将烟丝出售给A企业的业务中,甲公司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B.在用烟丝加工卷烟的活动中,甲公司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C.在向丁公司销售卷烟的业务中,甲公司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D.在向戊公司的销售业务中,丁公司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19 04/11 10:28
小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烟丝连续加工生产卷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B错误)。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错误)。
2019 04/1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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