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一家公司是武汉的,在深圳设立了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没有业务,由武汉公司发工资,平时做账时直接将深圳分公司的工资进人工成本了,要如何调账才合适了?会计对深圳分公司这一块的费用如何处理才合适,才能没有税务风险啊?或者说不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账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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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19 04/08 14:25
按费用归属进行账务处理,如工资,应计入深圳分公司成本费用,深圳分公司与武汉公司互挂往来。
2019 04/0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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