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母公司,原来是由子公司直接采购原材料的,发票也是供应商之间来给子公司,现在老板要供应商把发票开到母公司,再有母公司加百分之二开给子公司,子公司把货款打给母公司,再有母公司付给供应商。这样的操作合法吗?是否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19 03/28 11:17
请问这样的操作合法。票,款,物三流合一了
2019 03/28 11:1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15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1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