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权转让时,认缴出资额为20万(实缴出资4万,未缴出资16万),本次转让属于平价转让,印花税为20万*万分之五=100元,但税务局计算个人所得税时(20万-4万-100元)*20%=31980,但属于平价转让,为什么要缴纳个税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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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19 03/27 18:39
你应该4万元转让,不应该20万转让
2019 03/2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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