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增值税采用组成计税价格,无任何抵扣与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作为国内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这两句话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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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9 | 提问时间:2019 03/13 23:34
你好,同学,进口环节的商品缴纳增值税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那么: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180天内,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简称《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稽核比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019 03/1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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