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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个税怎么算,麻烦举个例子给讲讲好吗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19 03/10 23:45
沈家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您好,举例如下: 假设上述个体工商业户2018年1-12月生产经营利润116500元,已预缴个人所得税7500元,全年汇算清缴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年度纳税调整因素)? 汇算清缴应纳税款计税如下: (1)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16500-3500×9-5000×3=70000元 (2)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70000×30%-9750)×9÷12=8437.5元 (3)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70000×10%-1500)×3÷12=1375元。 (4)汇算清缴补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累计已缴税额=8437.5 1375-7500=2312.5元。
2019 03/11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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