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老师这个公告里,指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想转小规模的从2018年5月1日起,可转。但是在一本书上看,只有在2018年12月31日前,才可转,这话是对的吗?有什么文件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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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2 | 提问时间:2019 03/10 23:44
你好,书上的是以前的规定。考试按书来。实际操作按现在的规定来。
2019 03/10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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